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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:2008年高招填报志愿有关事宜的通知

来源:  点击数:  添加时间:08-06-23 23:25:01

 

(甘招办发[2008]25号)


    各市(州)、东风场区、甘肃矿区、长庆局招生办公室:


    根据《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》(甘招委发[2008]5号)和《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务管理工作规定》(甘招办发[2008] 21号)文件的要求,现将200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
    一、填报志愿的时间:


    2008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分为两段进行。第一阶段6月24日至28日,考生填报《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机读志愿卡[Ⅰ]》(以下简称“志愿Ⅰ卡”)上所列批次院校志愿。即:提前批次军队、武警、司法、公安、体育和艺术类等本科院校及专业,第一、第二批次二本以上院校文史、理工类各专业。第二阶段7月14日至18日 ,考生填报《2008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机读志愿卡[Ⅱ]》(以下简称“志愿Ⅱ卡”)上所列批次院校志愿。即:第三批次独立学院本科文史、理工类专业,第四批次专科院校,第五批次高职院校所有科类、专业。


    二、志愿卡的设置:


    “志愿Ⅰ卡”和“志愿Ⅱ卡”分别设置提前批、第一、第二批和第三、第四、第五批等六个录取批次。每批次设一个第一志愿和三个第二平行志愿。第一志愿考生可填报四个专业,每个平行志愿可填报两个专业。“志愿Ⅰ卡”设置“服从调剂”栏;“志愿Ⅱ卡”不设“服从调剂”栏,只设置“服从专业调剂”栏,供考生选择填报志愿。


    三、填报志愿的相关要求:


    1、考生填报志愿时,须以省招办印制的《招生通讯》公布的学校为准,招生学校及专业计划公布在那个批次,考生志愿就填报在那个批次。考生应按规定要求填涂志愿卡,并对其真实性、准确性负责。因考生本人填写与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,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
    
    2、我省高等学校招生分为理工类、文史类、体育(理/文)类、音乐(文/理)类、美术(文/理)类、高职(“三职生”)类等。理工类、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;体育理考生报考体育院校及专业,也可选报理工类院校及专业;体育文考生可报考招收文科的体育院校及专业,也可选报文史类院校及专业;艺术文(音乐、美术)考生可报考招收文科的艺术院校及专业,也可选报文史类院校及专业;艺术理(音乐、美术)考生可报考招收理科的艺术院校及专业,也可选报理工类院校及专业。
    
    3、凡填报定向招生院校的考生,录取后须与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。
    
    4、报考艺术类单考单招不分省下达计划院校的考生,本科院校志愿填报在“志愿Ⅰ卡”提前批志愿栏内;专科(高职)院校志愿填报在“志愿Ⅱ卡”第四批志愿栏内,以便向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院校通知其文化课统考成绩。
    
    5、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均有权填报并上交“志愿Ⅰ卡”和“志愿Ⅱ卡”,中学和县级招办必须受理;报考民族院校、民族班、少数民族预科班、体育、艺术等院校及专业的考生,均应填报相应的院校及专业志愿;为了保证第一批和第二批理工、文史类有足够的预备生源,在第一批和第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建立预备生源档案;凡不按规定时间上交“志愿Ⅰ卡”、“志愿Ⅱ卡”的考生,均按自动放弃处理。
    
    6、各县级招办必须将考生志愿卡分两次发放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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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编辑:龚萍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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